2022年11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我校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发出通知,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度校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学习活动。要求各位委员积极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管理文件。
11月8日,校学术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各位委员加强思想政治和高等学校科研管理能力提升学习。鉴于疫情防控要求,采用网络自我学习和学习后小组交流的形式,将学习、研讨交流相互结合,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一是号召广大委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结合第五部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紧扣学校实际,积极谋划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学习研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提高自身科研管理政策水平,规范我校科研行为,提高学术管理、评价的政策水平和评审能力。
在委员个人通过网络学习有关文件后,11月15日以来,校学术委员会分组组织了学习体会交流、研讨活动。校学术委员会主任赵汝亮副校长组织科研处处长李国清和各院部科的部分委员召开了座谈会。会上赵汝亮副校长强调几点内容:第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研究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科研管理的文件,将理论精神与我校实际结合起来,为学校科研能力的提升出谋划策。第二,各职能部门相关学术委员会委员应根据学校近期的工作重点,结合部门实际,积极建言献策,努力推进部门科研管理工作。第三,要严格执行科研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参加座谈会的委员表示,要深入学习并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结合起来,将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学校学术、科研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自身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建言献策,为提高学校科研管理水平做出应有的努力。
此次学习研讨交流会效果明显,各委员收获颇多,不仅提高了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研管理政策水平,也明确了校学术委员会的进一步努力方向,有力推动我校科研能力提升、推进学校科研内涵建设、规范科研管理等方面再上新台阶。
审核:李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