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全体师生:
为巩固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创建成果,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师生积极向上,追求卓越,现开展202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各部门、各班级等各相关集体,全体师生。
二、评选要求
(一)评选类型
202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包括文明院部、文明处室、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文明窗口(餐厅)、文明家庭。评选标准主要考察该集体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成效、创新实践、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表现。
先进个人包括文明教工、文明学生、文明志愿者,其中文明志愿者包括教师和学生。评选标准主要考察个人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表现,如道德品质、学习表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
(二)评选名额
1.文明院部评选数量为2个。
2.文明处室评选数量为5个。
3.文明班级评选数量为25个。
4.文明宿舍评选数量为50个。
5.文明窗口(餐厅)评选数量3个。
6.文明社团评选数量为3个。
7.文明家庭数量为2个。
8.文明教工评选数量为40名。
9.文明学生评选数量为100名。
10.文明志愿者评选数量为教师20名、学生20名。
(三)评选工作责任部门
1.文明院部、文明处室、文明志愿者(教师)由组宣部组织评选。
2.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由学生处组织评选。
3.餐厅文明窗口由伙委组织评选。
4.文明教工由人事处组织评选。
5.文明学生、文明社团、文明志愿者(学生)由团委组织评选。
6.文明家庭由工会组织评选。
三、评选程序与办法
(一)由各责任部门根据《蓝月亮料免资料大全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实施方案》(驻马店幼专党〔2022〕33号)文件精神,推荐拟表彰对象,把名单报到组宣部。
(二)组宣部将拟表彰名单上报精神文明工作领导小组,由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表彰名单。
(三)对评选出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先进个人及集体名单由学校党委命名表彰。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要周密安排布置,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扎实做好推荐评选的各项工作。
2.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自下而上、择优推荐”的原则进行评定,做到评选条件、评选名额、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四公开”,各推荐部门应在一定范围内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3.强化责任。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出来。要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认真核验,确保申报材料内容准确、真实。
4.评选出的优秀个人及集体需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评选部门存档一份,报组宣部一份。评选责任部门填写汇总表(附件3),于11月5日前交到组宣部,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2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2.202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
3.202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或个人评选汇总表
中共蓝月亮料免资料大全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