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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转出专业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24-04-15   点击数:

一、目标与原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蓝月亮料免资料大全学生转专业规定》(驻马店幼专〔2024〕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学生学籍异动政策,加强我院学生学籍管理,进一步明确学生转出专业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确保学籍异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目标与原则,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转专业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提出申请转专业

1.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确认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休学创业、入伍退役后,在复学时因学校或自身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以下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优良,品行端正;

2.申请转专业之前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在原专业学习的必修课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4.经本人申请,学院考核属实;

5.通过申请转入专业的相关考核且成绩优异者。

(三)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招生时确定为艺术、体育、对口升学、单独招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学生转为非同类别的;

2.在校期间受警告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4.已达退学程度的;

5.中途退役,或因政治、思想原因被部队退回,或服役期间受到除名、处分及劳动教养、判刑者;

6.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申请流程

1.发布通知:学院根据各专业师资力量、招生计划、教学条件、学生就业前景等实际情况,制定拟转出专业学生名额及本学院转出学生考核办法并报教务处备案,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发布转专业通知,明确申请时间、流程及要求。调整后的专业人数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当年招生计划数。

2.申请时间:学生专业调整在一年级第二学期进行,二年级以后(含二年级)不允许转专业,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者可灵活处理。转专业申请须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蓝月亮料免资料大全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其它时间不予受理。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3.审核与面试:学院对所有申请转出学生按照备案办法进行审核,经学院研究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备案并报学校教务处。

四、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转专业流程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应用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申请表到A520填写)。

(二)拟转出本专业学生申请须经辅导员审核同意后,由辅导员于4月17日上午12点前将申请表及转专业申请汇总表电子版提交给教管办(A520)。

(三)4月18日教管办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汇总拟转入学生考核情况,审核通过后,由教管办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经审查通过、学院公示。

(四)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4月20-28日。对申请转入学生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通知拟转入学生参加转专业考核。

(五)考试合格者由教管办负责办理转专业手续。

六、注意事项

1.本方案适用于经普通高招、单招录取,获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所有普通专科学生;

2.转专业后,原专业的部分学分可能不被转入专业认可,学生需根据转入专业的课程要求,补修相应课程;

3.本实施方案由学院制定并解释;

4.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院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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