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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学生医保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2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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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学生医保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驻马店市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了确保我校大学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现将我校大学生参保缴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意识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信息确认,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参加医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学生树立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按照“应保尽保、不重复参保”的原则积极引导学生自愿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

二、缴费对象

我校拥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学生。

三、缴费标准

380元每生每年;待遇享受期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四、参保缴费流程及注意事项

()填报缴费登记表,确认参保信息。

以学院为单位填写《XXX学院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2份,1份由学院院长和学管副院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综合办公楼406室,另外1份留存学院备查,

()缴费

1.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我校集中受理学生费用的时间为913日至21日。

2.各学院安排专人以学院为单位于922日前将费用收齐汇总后统一转至该银行卡 中原银行:用户名:赵俊美 卡号:6236 6322 0437 4694(转账时请附言:***学院含****人次)。

()其他注意事项:

1.各院专干须于922日前将本院费用和表格汇总(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收齐后交至综合办公楼406学生处赵俊美,不接收班级单独信息和费用。

2.据了解,选择在我校参保的学生可以在关王庙医院、金山社区医院、开源社区医院享受一定比例的门诊报销;住院无需办理转诊,相对来说,比较方便,因此在校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医保,但是参保地点是在家还是学校仍然由学生本人自主自愿选择。

3.已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的同学无需在学校再次参保,但不在学校参保的学生须填写《驻马店幼专大学生自愿放弃参加驻马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声明》(附件2),由学院至少保存一年。

4.各学院指派具体经办人负责本院医保工作,严格审核参保学生资料信息,确保信息正确无误。

5.各学院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工作,以免延误我校学生医保工作整体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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