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电子学籍注册与管理工作规程(2022)的通知》文件中,第三章在校生电子学籍维护管理第十四条“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离校超过3个月的,学生电子学籍应按退学处理。”经班主任和学生及学生家长多次联系后无果,现学校将对其学籍进行清除处理,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或联系班主任)反应:
1、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
2、公示的清退学籍学生为一直未到校正常上课的学生、无法联系到的学生。
3、联系电话:0396-3690322;0396-3690326。
电话接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本公示在我校网站上公告7天,公示期满视同送达学生本人。
附件:清退中职学籍的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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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工部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