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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文化素质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7-16   点击数:

学院各教研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推动职业学校文化素质教育教学创新,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文化素质教指委)决定联合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组织开展2024年度文化素质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推动职业学校进一步加强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

二、工作方式

采取自愿申报、择优立项、自主研究、限时验收的方式。

三、申报范围

本次研究项目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报人应围绕职业学校文化素质教育教学创新开展研究,主要聚焦:课程思政、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安全教育、美育、体育、有关领域新形态数字化教材建设等10个方面。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类别。本年度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一般项目(经费自筹),申报人可按类别自行申报。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计划支持不少于60项研究项目。其中:

1.重大项目5项,每项资助不超过12000元;

2.重点项目15项,每项资助不超过8000元;

3.一般项目40项,每项资助不超过2000元;

4.一般项目(经费自筹)若干项。

(三)时间安排。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项目将通过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等程序,评审结果在文化素质教指委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项目下达立项通知书。

(四)鉴定结项。本年度项目原则上要求在18个月内完成,自立项之日起计算。

项目完成后,应接受文化素质教指委组织的成果鉴定和结项验收,成果鉴定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研究报告、教材、专著、学术论文、课程建设(立体化教学资源建设)、平台建设等。其中,项目申报书和研究报告(不少于1.5万字)为必须提交的成果鉴定材料。文化素质教指委将对报送的成果鉴定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结项条件的,发放结项证书。

鉴定结项的具体实施细则参照《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各项目应按要求及时保质结项。

五、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人条件

1.须为职业学校在岗教职员工,从事一线教学或管理工作的优先。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所申报项目的实施。3.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较深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2.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3.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填报的项目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须征得本人同意。

2.每位申报人限报1项。在研文化素质教指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年度项目。

3.申报人应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遵守公平竞争原则和文化素质教指委科研项目管理规定。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通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已获立项给予撤项。

4.项目立项后,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5.申报的项目名称要符合项目定位,科学严谨、简明规范,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

6.申报单位要切实把好项目的政治方向、学术质量,认真审核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鼓励多校联合申报项目,多校联合申报时须有明确的牵头学校。

8.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质量优先,宁缺毋滥。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给予撤项处理:

(1)项目实施情况表明,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负责人或研究课题;

(3)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者。

凡被撤销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并退回资助方;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文化素质教指委项目。

六、申报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资助项目研究的经费,由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公益支持。

2.本次项目申报由学校分管部门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3.申报的项目须按要求如实填写《2024年度文化素质教育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与《2024年度文化素质教育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项目申报相关文件材料可从文化素质教指委网站(http://www.whyr.net/)下载。申报材料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盖章后和佐证材料合并装订成一册,寄送提交。

七、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电话:0396-3690378,15039603077

以上所有纸质版材料请于2024年7月25日17点前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综合楼421办公室),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姓名+2024年度文化素质教育研究项目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学前教育学院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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