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巩固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创建成果,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师生积极向上,追求卓越,现开展2023-2024学年度(2023年9月-2024年6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各部门、各班级等相关集体,全体师生。
二、评选要求
(一)评选类型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包括文明学院、文明单位(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教辅单位)、文明家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餐厅文明窗口。评选标准主要考察该集体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成效、创新实践、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表现。
先进个人包括文明教职工、文明网民、文明学生、学生文明志愿者。评选标准主要考察个人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表现,如道德品质、学习表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
(二)评选名额
1.文明学院评选数量为2个;
2.文明单位评选数量为6个;
3.文明班级评选数量为25个;
4.文明宿舍评选数量为 60 个;
5.文明窗口(餐厅)评选数量3个;
6.文明社团评选数量为3个;
7.文明家庭数量为5个;
8.文明教职工评选按照2023-2024学年度实际归属人员10%比例申报(含附属幼儿园);
9.文明学生评选数量为110名;
10.文明网民(限宣传员)5名;
11.学生文明志愿者评选数量为30名。
(三)评选工作责任部门
1.文明学院、文明单位、文明网民由党委宣传统战部参照相关标准组织评选。
2.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参照相关标准组织评选。
3.餐厅文明窗口由后勤处参照相关标准组织评选。
4.文明教职工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参照相关标准组织评选。
5.文明学生、文明社团、学生文明志愿者由团委参照相关标准评选。
6.文明家庭由工会参照相关标准组织评选。
三、评选程序与办法
(一)由各责任部门根据新修订的《蓝月亮料免资料大全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实施方案》(驻马店幼专党〔2024〕61号)文件精神,推荐拟表彰对象,把名单报到党委宣传统战部。
(二)党委宣传统战部将拟表彰名单上报精神文明工作领导小组,由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表彰名单。
(三)对评选出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先进个人及集体名单由学校党委命名表彰。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要周密安排布置,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扎实做好推荐评选的各项工作。
2.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自下而上、择优推荐”的原则进行评定,做到评选条件、评选名额、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四公开”,各推荐部门应在一定范围内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3.强化责任。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出来。要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认真核验,确保申报材料内容准确、真实。
4.评选出的优秀个人及集体需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评选部门存档一份,报宣传统战部一份。评选责任部门填写汇总表(附件3),于12月23日前交到宣传统战部,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蓝月亮料免资料大全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