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要求、《河南省省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教〔2022〕118号)、《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豫教财〔2023〕171号)和蓝月亮料免资料大全《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的通知》(驻马店幼专〔2022〕96号)有关规定,现就认真做好2024年学校专科生学校资助评审发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
二、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申请学生填写《蓝月亮料免资料大全学校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2)。
2.班级评议:由辅导员牵头成立的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班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初审。
3.学院初审:学院对班级提交的申请名单进行初审、汇总和公示,并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复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在校内公示审核结果,完成报批和助学金发放工作。
三、日程安排
11月11日—20日,为学院宣传、申请、评审、公示和数据录入阶段。各学院要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的核对工作,督促和指导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再按程序进行信息维护和资助信息填报。
11月21日—25日,为学校数据公示、审核阶段。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审核学院上报数据,并对纸质材料进行核查,各学院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意见进行修正数据。
四、其他要求
1.网上系统提交
申请学生网上提交:经班级评议小组和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评议通过的学生及时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在“校内资助”栏中的对应资助类别提交申请(网上填写申请后,须点击“提交”按钮后辅导员方可审核)。
2.材料报送
各学院汇总并填写《学校资助申请汇总表》(附件3),在11月19日之前将纸质申请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406),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宋碧帛
联系地点:综合楼406
联系电话:0396-3690322;0396-36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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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