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蓝月亮料免资料大全学生转专业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学校2023年基础教育学院转专业组织、协调、监督工作。
组长:郭昊
副组长:郭渝明 逄锦山 徐楠楠 彭亚博 袁英
教管办、学管办、综合办配合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允许申请转专业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优良,品行端正;
(二)申请转专业之前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经本人申请,学院考核,在新专业更能发挥本人特长的;
(四)休学创业、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五)需满足学院对于转入专业学生要求的(见附件1)。
(六)申请转出学生条件
学生专业调整在一年级第二学期进行,二年级以后(含二年级)不允许转专业,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者可适当延长。
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提出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证明材料: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竞赛奖励证书、奖励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2、经学校确认学生有特殊困难或疾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证明材料:与申请理由匹配的有效证明材料。
(七)申请转入学生条件
1、经学院认可,转入学生对其所转入专业确有强烈的学习兴趣和一定专长,转专业更能促进其学习者;
2、经学院认可,转入学生所转入专业确有利于其将来就业和良好发展者。
证明材料:与申请理由匹配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不允许申请转专业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一)招生时确定为艺术、体育、对口升学、单独招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学生转为非同类别的;
(二)在校期间受警告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四)已达退学程度的;
(五)中途退役,或因政治、思想原因被部队退回,或服役期间受到除名、处分及劳动教养、判刑者;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四、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基础教育学院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 2。
(二)拟转出基础教育学院本专业学生申请须经辅导员审核同意后,由辅导员于4月16日上午11点前将申请表及转专业申请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提交给教管办。
(三)4月17日-18日教管办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汇总拟转入学生考核情况,审核通过后,由教管办报院长办公会审议,经院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学院公示。
(四)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4月20-28日。对申请转入学生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通知拟转入学生参加转专业考核。
(五)考试合格者由教管办负责办理转专业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为了保证学校转专业工作进度,各班级应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二)各辅导员应做好文件解读,并将相关要求及时间安排传达到每个学生。
(三)保证该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做到“四公开”,即接收计划、考核实施细则、工作组织流程、转专业结果公开。
(四)若发现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则取消相应学生转专业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