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根据《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做好新一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工作的通知》(豫文明〔2022〕14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园测评体系》(2022年版),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继续申报省级文明校园的基础上,争创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单位。为确保创建成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文明校园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创建文化氛围浓厚、校园环境优美、工作秩序井然的高品质文明校园,把学校建成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新篇章,助推驻马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价值引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创建活动始终,融入教育教学、师德师风、作风教风、学风家风、制度规范、实践养成和校园文化建设之中,贯穿于活动创建全过程。
(二)坚持全员参与。把创建活动延伸到学校各层面和各环节,使每一名师生员工都成为文明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常态化推动教室、宿舍和餐厅、各处室、学院(部)的文明建设,夯实文明校园根基。
(三)坚持师生受益。创建活动要直面需求、解决问题,要注重内涵建设,力戒形式主义;要注重内生动力,力戒突击运动;要注重方式方法,力戒疲于应付;要注重实际效果,力戒昙花一现。创建活动要不过多增加师生负担、让广大师生从中受益。
三、创建目标
通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提高校园文明程度,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创建任务
(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2022版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园测评体系为标准,认真落实材料审核部分中的各项测评内容,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创建活动,并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二)以打造高品质的育人环境为目标,以2022版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园测评体系为标准,围绕实地考察部分的各项测评内容,强化校园文化建设和育人阵地建设,做到项项有落实,条条高质量。
(三)以提升师生的政治素质和文明素养为重点,以2022版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园测评体系为标准,围绕问卷调查部分的各项测评内容,精心选择内容,编印知识手册,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学习,力争在问卷调查环节不失分。
(四)以做好迎检为关键、为抓手,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措施落实,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升创建成效。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申报新一届省级文明校园(标兵)的组织和领导,成立学校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白鑫刚 邵根成
副组长:杨四清 贾忠伟 赵汝亮 岳奇峰 赵松林
成 员:各处室、学院(部)负责人
学校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办公室设在组宣部,赵松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有良同志任副主任,成员由组宣部人员及临时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文明校园(标兵)创建的日常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学校将分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7月至8月初)
成立学校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创建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召开推进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学校网络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营造创建氛围。
(二)上报材料阶级(2022年8月)
创建办要按要求及时上报我校创建申报表。各处室、学院(部)要按照任务分解要求,将2020年开展的创建活动材料进行整理,以电子版形式于8月12日前上报学校创建办。学校创建办于8月25日前完成所有材料的上传工作。
(三)校园文化建设和环境优化阶段(2022年9月至10月)
以测评体系中实地考察内容为依据,开展学校文化建设月活动,实施育人环境优化工程,营造育人文化、打造优美环境的同时,建立必要的纸质档案,为实地考察做好准备。编印应知应会材料,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抽查、测试等,为做好调查问卷夯实基础。
(四)总结迎接检查阶段(2022年10月-12月)
创建办要对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创建工作进行汇总,把创建材料编印成册。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汇报材料),随时迎接省市专家组来我校现场考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部门、学院(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各处室、学院(部)按照创建文明校园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涉及有上报任务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指定一人具体负责,负责人名单于8月5日17:00前上报创建办。
(三)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各处室、学院(部)要把创建文明校园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在完成创建任务的同时,不断提升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