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全育人”优秀科研成果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校“三全育人”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申报通知所需条件及所需表格均可在附件中查阅下载。
一、参评成果范围
1.申报者必须为第一作者。每人最多申报2项成果。
2.内容符合研究方向要求,紧扣学校实际,格式得体,富有创新性和实用性,严禁抄袭,成果产生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3.教育科学研究论文(3000字左右)、著作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在市级以上学术交流会议上交流的科研成果或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纳的科研报告;市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成果。
4.已获市级以上奖项的成果,不再参评。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所有申报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
2.《成果申报表》7份,成果原件1份(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发表论文含杂质封面、目录、文章;网站采用文章上报网上全景截图材料;采用材料含被采用证明、材料内容;著作1本)。上报材料按个人申报表、材料复印件顺序装订成份,同时发送纸质材料对应电子文档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3.截止时间为2021年 11月22日。
附件一:校三全育人科研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
科研处
2021年11月2日
部门:科研处 供稿人:蔡红霞 审核人:李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