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工作安排,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认定、核算工作即日起启动。为确保统计工作按时、顺利、准确地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一)时间范围
1.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的各级各类科研成果。
2.2023年6-12月未能及时统计的科研成果
(二)成果范围
1.在统计时间范围内,第一产权单位为蓝月亮料免资料大全,第一产权人为我校在岗在编教职工(含人事代理)的相关科研成果如:论文、著作/教材、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包括论文/研究报告/著作”或“美术类/音乐舞蹈类/体育类的成果获奖)、授权专利(知识产权)、学术活动、成果推广等。
2.参与校外的各级各类科研成果一并统计。
(二)统计注意事项
1.多人完成的科研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或者通讯作者负责登记,其他完成人不要重复登记。
2.同一成果先后获多种奖励,按最高级别登记一次,不重复计算。
3.各院(部)负责对教师申报的科研成果进行核对、审查、汇总(填写附件1、附件2)。
二、填报材料要求
(一)期刊论文
请按照“检索页、刊物封面、有论文题目信息的目录页、论文”顺序提供论文材料,材料应能够反映出刊物名称、作者姓名、单位等论文来源信息,将所提供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注:一篇论文对应一个PDF文件)。
1.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发表的SCI、A&HCI、SSCI、CSCD、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均需提供盖有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如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图书馆)签章的论文检索证明,其中SCI、SSCI论文检索证明还需提供中科院分区信息,并附于论文对应的PDF文件中。
2.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发表的CSSC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需提供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http://cssci.nju.edu.cn/)的信息检索页,并附于论文对应的PDF文件第一页。
3.中文期刊论文刊物封面、目录页、论文需原刊扫描版PDF,请勿从数据库下载,并提供通过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权威数据库查询的论文检索页,附于论文对应的PDF文件第一页。
(二)会议论文
请按照“录用通知,会议安排、参会论文”顺序提供论文材料,材料应能够反映出会议名称、作者姓名、单位等论文来源信息,请将所提供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注:一篇论文对应一个PDF文件)。
(三)著作/教材
请按照“检索页、著作封面、版权页、著作目录、作者贡献页、著作封底”顺序提供材料,请将所提供材料按上述顺序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注:一本著作对应一个PDF文件)。
1.著作检索页可通过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网站(https://pdc.capub.cn/)进行查询(需要自行注册)。
2.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还需将证明材料(如立项文件等)附于PDF文件首页。
(四)科研项目
1.立项项目提供立项红头文件、立项证书PDF扫描件。
2.结项项目提供结项红头文件、结项证书PDF扫描件。
(五)科研成果获奖
请将证书和体现单位信息的通知文件一起扫描成PDF文件(注:一项成果对应一个PDF文件)。
(六)授权专利(知识产权)
申报人须将证书、正文等材料按顺序扫描(须保证足够的清晰度,同一专利的配套材料放在一起,专利授权证书全页必须扫描完全)。其中,发明专利:2023年6月-12月、2024年1月-6月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和5年专利维护收费凭证扫描件,方可奖励。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2023年6月-12月、2024年1月-6月授权的,提供专利授权证书扫描件。
(七)成果推广(新技术推广/决策咨询成果)
决策咨询成果按照“原始材料扫描件、带文件号的政府部门采纳文件”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新技术推广提供转化合同、资金到账凭证和发票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八)学术活动
讲座人须将网页新闻报道等相关材料打印附后作为支撑材料,否则不予统计。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时间及地点
1.报送时间
2024年7月2日18时前
2.电子版报送内容
(1)部门年度汇总登记表(附件1)、年度统计表(附件2)(须制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所在部门盖章)扫描件的PDF文件。
(2)教师个人登记表(须教师本人签名)和科研档案的PDF文件。
以上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打包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命名“部门+科研成果统计”,教师个人科研档案文件夹以“姓名”命名。
3.纸质版报送内容
(1)院(部)年度汇总登记表(附件1)、院(部)年度统计表(附件2)(须制表人、院部负责人签字,所在院部盖章)。
(2)教师个人登记表(须教师本人签名)和电子版档案一致的纸质稿。
(3)纸质版报送时间待通知。
四、其他事宜
1.科研成果统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不仅客观反映学校的科研发展状况,还将作为学校科研成果奖励、科研工作量核算、科研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填报,严格遵守时间安排,逾期责任自负。
2.各院(部)要重视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严肃性,相关信息的填写和审核要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对通知中相关办法有不同理解或问题,须及时汇总反馈。统计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规情况,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所需材料请从附件中下载,以上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 系 人:魏妍 史艺璇
联系电话:13839650803 15038290578
科研处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