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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网络远程面试工作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29 浏览量:

我省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网络远程面试工作即将开启,我校考试时间定于11月4日至11月5日,考场设在校综合楼410室,请相关老师认真阅读以下文件,并做好考试和工作准备。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网络远程面试工作的通知

各高职院校、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2020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网络远程面试定于2020年11月3日至11月7日进行。为加强考试管理,保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平稳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面试工作组织领导

今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首次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举行,形式新、环节多、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面试工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校考生面试考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问责。各校要认真执行《河南省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网络远程面试工作方案》(见附件)要求,制定本校网络远程面试工作方案。全面梳理工作流程、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维护考试安全,严肃考风考纪,确保面试考务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二、做好考场设置配备

面试主考点设在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各高校设立分考点。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网络远程面试考务工作手册》(以下称《考务手册》,另行下发)要求,设置面试分考点、考场(候考室、面试室)等,面试考场配备相关电脑、麦克风、摄像头、移动硬盘(回收面试过程数据)等设备,要确保每个考场有录音、录像设备。各分考点应设置备用设备,出现硬件故障或网络问题时及时进行切换。考前,省主考点和各高校分考点要进行多次网络远程面试系统的联调联试,各高校分考点要积极配合省主考点,做好联调联试工作,确保面试期间网络和设备正常运转。

三、强化考务人员业务培训

要充分认识本次面试工作的复杂性,大力抓好考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水平,保证面试工作有序进行。要选拔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素质过硬的人员担任主考、副主考及监考员,安排计算机水平高、工作严谨细致的人员担任考点系统管理员,同时配备考场考务秘书、保密、保卫、医务、后勤等考务工作人员。考前,要专门组织全部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确定各类人员的工作分工和职责,明确工作流程和操作要求,确保工作人员严格按要求开展面试工作。

四、安排专人负责技术保障

网络远程面试工作使用统一的面试操作系统。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系统使用手册,提前进行模拟演练,熟悉掌握系统操作,提前做好相应设置和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参见《考务手册》。面试技术保障环节实行首席技术人员负责制,各高校要指定业务素质过硬的专业人员经省级培训后担任本校面试工作的首席技术人员。首席技术人员作为面试技术保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面试的各项技术服务、支持和保障工作。

五、抓好考生组织工作

各高校要按照省厅要求严格把关,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各高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面试时间,将于10月29日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公布。各高校务必及时发布通知,告知有关人员查看面试安排,并打印准考证。面试前三天要将面试办法及标准、面试流程、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考生须知内容发布在本校网站上,方便考生查阅。面试前要组织考生适应考场,确保网络远程面试顺利开展。

六、严肃考风考纪

坚持依法治考,严肃考风考纪,做好考生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让每一位考生了解考生守则及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清楚知晓考试作弊应当受到的处罚和承担的责任,督促考生诚信考试、守法考试,营造良好氛围。要进一步严格考场管理,严禁考生、考务人员携带手机进入考场,预防作弊行为发生。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责任追究。

七、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各高校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结合本校防疫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组考防疫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把疫情防控工作做实做细,把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健康考试平安考试。

联系人:余昆琦 电话:13803715868

附件:河南省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网络远程面试工作方案

2020年10月27日

附 件

河南省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网络远程面试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网络远程面试工作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整体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2020 年我省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细化流程,妥善组织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工作。

二、组织管理

1、省教育厅成立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高校面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面试结果的审核确定;按照法定的权限、面试标准和办法,负责评议各学科组提交的申请人员是否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重点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技能进行考察,向省教育厅提出评议意见。

2.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政策,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在河南省广播电视大学设立省主考点,在各高校设立分考点。

3.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专业下设学科专家组,在省主考点设立学科专家组考场。学科专家组通过说课、答辩等形式,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技能直接进行考察,做出评定结论,提交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学科专家组一般由不少于3位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设立组长1名,对本组面试工作各环节负责;设立秘书 1-2名,负责记录面试情况、完成考生身份验证、操作在线面试系统、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4.各高校要设立面试分考点,同时成立本校教师资格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本校考生的资格审核、考务组织等工作。面试前各高校要制定本校面试考务工作方案,报河南省教师资格注册服务中心备案。

5.省主考点设在河南广播电视大学,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负责主考点具体考务组织工作;河南广播电视大学要为省主考点提供网络远程面试的技术保障与支持,参与面试专家组和秘书在线操作等培训工作。

6.厅纪检监察组和各高校纪检监察组等职能部门,根据工作权限对高校教师资格面试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面试程序

1.面试报名及考生资格审查

各高校组织本校(含附属医院)符合报名条件考生报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全校公示。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收费

学校统一组织缴纳面试测试费用。

3.面试流程

(1)省主考点要遴选面试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准备面试试题、制定网络远程面试的操作规程、组织全流程模拟演练和全方位功能测试、布置面试场地、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与各高校分考点做好衔接工作。各高校分考点根据省主考点安排,遴选面试工作人员、准备面试场地、确定首席技术人员,演练面试流程,帮助考生了解网络远程面试须知。

(2)面试前,省主考点要安排专人与各高校分考点联系并进行设备和系统测试,确认各高校设备、软件、网络、考试环境等条件达到面试要求。鉴于网络远程面试的特殊性,应提前做好考务人员培训,确保其熟悉面试考务工作,熟练使用面试操作系统,建立主考点与各分考点的无缝对接工作机制。

(3)面试前,确定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并通知各高校和考生。

(4)面试当天,各高校分考点要对考生进行身份核实,并查看考生提供的教材、教案、科研论文等物品。

(5)各分考点考务秘书应在考生考试开始第一时间登录网上面试系统的考场,实现与主考点考场的联通。主考点考场的考务秘书在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后,允许考生进行面试。

(6)学科专家组结合考生信息,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7)学科专家现场独立打分并完成面试记录有关工作。

四、面试结果公布

面试结束一周之内公布面试结果。

五、其他事宜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在面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相关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教师资格面试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要求做好面试考务组织工作。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标准及办法(试行)

为做好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生的面试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生和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

2、普通话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3、身体条件合格;

4、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5、思想品德素质良好。

二、面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整体性评价的原则;

4、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三、面试要求

1、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具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与风范;

2、掌握本专业的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并能够运用现代教育理论进行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学缘结构和广博的文化知识;

3、能够正确理解、传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运用得当,注意教书育人,教学效果良好;

4、能够运用计算机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组织教学活动;

5、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掌握本专业前沿知识;

6、具有高校教师的综合素质。

四、面试机构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由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审查委员会)负责。省审查委员会由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负责组建,成员由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教育教学专家、相关专业教授或副教授等人组成。省审查委员会在各受委托高校设立校审查委员会组织该校面试工作;省审查委员会设立省级面试考点组织非受委托高校考生的面试工作。

1、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按照法定的权限、面试标准和办法,负责评议各学科组提交的考生是否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重点对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进行考察,向省教育厅提出评议意见。审查委员会根据专业下设学科组。

2、学科组的职责:通过说课、答辩等形式,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技能直接进行考察,做出评定结论,提交审查委员会审查。

五、面试环节、内容

(一)面试环节

考生参加面试,需依序进行三个环节,所要展示的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说课和答辩。

1、自我介绍主要观察考生的仪容、仪表、仪态,了解考生专业及工作经历等情况,考虑其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2、说课主要是考生结合所撰写教案,就本人对拟讲内容的处理及要采取的教法、手段等进行说明。主要考察考生对教学内容的处理、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手段的应用,以及教态和学生学习兴趣调动的能力等。通过听取考生对拟采用教学方式、方法及试讲内容的处理技巧等情况介绍,考察考生的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熟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方法。

3、答辩主要是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养是否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答辩题目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专家也可在面试现场随机提问。

(二)面试内容

1、面试项目

面试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说课;第二部分是答辩(包含通过面试全过程对其的评价)。面试具体考核项目如下:

说课部分: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

答辩部分:仪表仪态、行为举止、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养。

2、评分要求

面试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的范畴,是考生是否达到高等学校教师水平的水平测试,是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终结性考试。面试的满分值为100分,第一部分的面试内容占60分,第二部分的面试内容占40分。面试成绩共分为两个等次:60分至10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考试合格者应真正达到高等学校同专业的教师的知识能力水平和质量要求,所以,其面试标准集中反映在评分的合格线上。因此,要求学科专家在面试中要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综合评定考生的全面情况,把握评分的合格线。使面试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以保证及格者知识、能力的全面性,保证面试质量。

六、面试方法

1、面试采用学科组专家测评法。由各学科组专家对考生进行现场评价,给出测评成绩,报审查委员会批准。

2、各学科组在认真听取考生课堂教学的基础上,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测评表》中规定的内容、标准和分值,给出恰当的分数,并汇总面试结果。

3、各学科组除采用直接听课外,还可以采取现场提问考生、检查考生教学资料等多种方法进行面试。

七、面试程序

1、各高校对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各受委托高校按要求将本校面试考点安排、本校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各学科面组成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人数和具体面试方案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认定中心备案。

非受委托高校考生由省审查委员会统一组织远程网络面试。各高校要按要求将本校面试考点安排、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面试人数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中心备案。

3、在审查委员会的指导下,各学科组组织成员认真学习教师资格认定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掌握面试技能技巧,在封闭环境中拟定答辩题目,学科组长审查并汇总,由审查委员会审定后交学科组长统一保管。面试工作结束后,将答辩题目统一交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保存。

答辩题目应能体现本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求。试题库容量应按每个考生可以有3个及以上答辩试题供选择的标准设计。答辩试题重复率应低于30%。考生从答辩题库中随机抽取3个答辩题目,任选2题进行答辩。

4、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面试,考生在面试场所要展示的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说课和答辩。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2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5、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学科组成员在听取面试对象说课、答辩的基础上,依据评分标准,给出各单项分。学科组组长在综合学科组成员成绩评定结果的基础上,确定考生说课、答辩最终成绩,经小组2/3以上成员表决同意,作出评定结果。学科组长签署评价意见。

6、审查委员会对各学科组报送的面试结果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考点要求(非受委托高校)

一、非受委托高校应成立本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考生面试的各项工作。

二、非受委托高校作为本次面试工作的分考点,应根据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校面试考务工作方案,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备案。

三、非受委托高校在面试工作开始之前,提前三天将面试流程、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考生须知内容发布在本校网站上。提前一天在面试考点醒目位置张贴面试流程、面试时间表、面试教室分布示意图、考生须知及其他注意事项。

四、面试考点应注意光线充足、空气流通、整洁安静,面试教室应具备教学环境,面试教室门口须张贴学科专业组别。

五、面试考点要设置候考室,供考生等候、准备使用。

六、面试考场要根据网络远程面试要求配备符合要求的线上考场环境,同时做好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考场要提供黑白板,供有需求的考生板书使用。

七、特殊学科考生面试应提供相应教学场地。

八、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戴面试工作证件,其他人员不得入场。面试期间,工作人员须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拍照、录像。

九、非受委托高校要按《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流程(非受委托高校)》组织考生进行面试,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通报。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工作流程(非受委托高校)

一、非受委托高校成立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二、非受委托高校作为本次面试工作的分考点,应根据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校面试考务工作方案,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备案。

三、提前三天通过网站等方式将面试流程、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考生须知内容通知考生。

四、做好面试考点的清场及安全保卫工作,布置并检查面试考点是否符合面试工作要求,考场是否具备网上远程面试要求,是否具备全过程录像条件,并做好宣传、引导、提示工作,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到达指定面试考点。

五、面试开始前 40 分钟,工作人员到达面试考点做好准备工作;面试开始前 30 分钟,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区域;工作人员须核实考生身份证件、准考证等有效证件,核对一致的,方可准予考生进入侯考室。

六、面试正式开始前10分钟,考场做好所有网上远程面试准备工作。工作人员让考生进入考场,审核考生提供的教材、教案、科研著作(或相关论文)是否与申请学科相一致,同时提醒考生注意考试事项,特别提醒考生进入网上面试教室后展示自己身份证、准考证,然后再做自我介绍。

七、面试正式开始第一时间,分考点技术人员登录网上面试系统的考场,实现与线上面试考场联通。经主考场学科组考务秘书审核同意后,考生开始面试。

八、主考场学科组核实考生资格后,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法及标准》的相关要求组织说课、答辩。答辩抽题由主考场考务秘书向考生介绍题库具体数量,考生任意选取三个编号的问题,工作人员口述三道问题目内容,考生选择两道问题进行答辩。

九、主考场学科组每位专家根据考生说课、答辩情况,分别在《河南省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测评表》上对考生进行量化赋分。由学科组组长统计汇总并计算出平均分数,平均分数为考生的最后得分,由组长将分数填写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测评表》、《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学科组成绩汇总表》并签字。60 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结束后,学科组填写《学科组面试结果汇总表》,并将面试基本情况、不合格人员意见和表决意见写入《学科组意见表》。

十、面试结束后第一时间,分考点首席技术人员断开与主考点考场网上联系,组织考生立即离开面试地点。

十一、面试工作结束后,分考点高校写出面试考务工作总结报送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面试过程材料由主考点暂时保存。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非受委托高校)

  •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指定说课的课程和章节,考生根据面试报名的任教学科自行准备教案(45分钟课时)。

  • 考生根据本校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携带临时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与本人申请任教学科相对应的现行教材和教案、科研著作或相关论文,提前 30 分钟到达指定面试地点。考生要根据学校要求,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面试工作流程参加面试,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面试点工作秩序。

四、考生应按出场顺序进行说课和答辩,严禁交换顺序。面试工作正式开始前,考生须将教材、教案和科研著作等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五、面试期间须将手机关闭,禁止携带摄影摄像设备,禁止大声喧哗。

六、考生按《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法及标准》的相关要求和学科组专家要求进行说课、答辩。

七、考生说课时授课环节、教学活动的有序展现,模拟真实教学情境下的主要教学活动,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等方面是面试的主要观测点。

八、考生在说课和答辩中应当注意教师礼仪、尊重专家,认真回答专家的提问。

九、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地点,不得逗留或返回,更不得与未考生联系交流面试内容和情况。

十、考生不服从面试点工作人员安排、扰乱面试点秩序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将视行为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面试成绩。有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按面试成绩无效处理,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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