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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情况,经学校研究,现就我校2019-2020学年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算方法
学校严格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文件精神和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退费原则
即将离校生的住宿费经财务部门核实信息后退还至学生;借鉴其他高校的处理办法,其他学生的住宿费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三、退费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离校前完成2020毕业生住宿费退款工作。
特此通知。
财务处 学生处
2020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