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通知》要求,我校202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已经结束。经个人、部门申报,相关责任部门评选,学校领导审核,现将拟表彰集体和个人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为12月18日—12月22日,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联系组宣部张静莉,联系电话:3690315,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2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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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8日
附件【202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docx】